两天内两提“郭美美”事件
“少数网络大V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攻击是完全不符合事实”
2011年6月,郭美美假称“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微博炫富,使红会陷入信任危机。时任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的赵白鸽曾形容说,“郭美美事件”三天毁了红会的一百年。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陈竺走上红会会长岗位时,“郭美美事件”已时隔四年,可红会仍没有完全摆脱“郭美美事件”带来的信任危机。近日,陈竺在两天内两提“郭美美事件”。
第一次是6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在京举办2016人道资源发展研讨会,这是中国红十字会首次召开人道资源发展研讨会。陈竺讲话中谈到了正在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称现行红十字会法有一个很大的缺陷,法律责任不明确,这次修订准备补上这个缺陷,“一个方面就是红会的名誉权,就是出现有造谣红会的负面时,像郭美美这样的事情,完全就是一个造谣的事,我就觉得将来要追究她的责任”。
陈竺说:“郭美美完全是一个炒作,给公益事业造成极大的信誉问题,连她自己都承认,她说要向红会道歉,向本来应该要受到红会救助的人道歉。但是,事情不仅是涉事不深的,误入歧途的一个女孩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些网络大V在网络上的炒作,背后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
第二次是刚刚过去的6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时,陈竺再度表示:“几年前,少数网络大V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攻击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当时就是因为红十字会法缺少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所以郭美美这个误入歧途的年轻人心血来潮在微博上发出那条她是所谓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谣言后,难以对其追究法律责任。我认为,这个问题在此次修法后就完全可以管住了。郭美美发布谣言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