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自揭家底惹争议
把妻子出轨一事公之于众是否涉嫌侵权,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也分成两派,一派认为即使不侵犯名誉权也侵犯隐私权,另一派则认为名人宝宝自揭家底不算侵权。对此,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认为,该起案例值得探讨的核心原因就是,公众人物能否公开自揭并非公众人物的直系亲属私事。
包华说,首先,王宝强作为公众人物对名誉权的保障力度是偏低的,被出轨这样的私事,王宝强无法用名誉权和隐私权对抗公众和媒体,这是作为公众人物的文体明星在法律上比较吃亏的地方,甚至包括官员、投资家都要面临的问题。但是,王宝强在名誉权方面不占优势,那么作为他亲属的马蓉是否占优势,这则考验了一审法院法官对这个事情的认知,这则判例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包华进一步说,公众人物将自己或直系亲属的私事也公之于众,是否算侵权这涉及法律道德和伦理的问题,不是现行婚姻法能够解决的问题。
此外,是否是虚构或者编造事实是侵犯名誉权的要素,那王宝强在离婚声明里说马蓉出轨有证据吗?
王宝强身边的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宝宝声明里所说的话是有根据的,侵犯名誉权可能是马蓉女士的“破坏性起诉”。
据了解,王宝强开始发布声明前,其律师当时是不赞成的,但王宝强当时已经“出离愤怒”,于是,便在离婚声明中顺带“爆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