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卖房?
夫妻二人名下不得单独出售
随着马蓉起诉剧情更新的,还有一条这样的新闻:《马蓉在美国卖王宝强的房子》,此消息有多方网友接连爆料。
律师韩骁称,这个新闻基本不属实。根据新闻披露的消息,该房产在王宝强和马蓉两个人名下,原则上马蓉没有王宝强授权,是不可能单独出卖该房子的。
但由于王宝强已提起诉讼,该房子在涉案诉讼请求范围之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为了保证判决的可执行性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王宝强可向法院申请或法院可依职权对该房子裁定进行财产保全,责令马蓉禁止作出出卖房子的行为。当然,因涉案房产在美国,该禁止令可否在美国执行,还是未知数。
假设婚后王宝强为马蓉买了套房,房本上只有马蓉的名字,那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还是马蓉专属?
韩骁称,“婚后夫妻一方为另一方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所有权的取得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该房屋应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