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方的指控书,英达现年56岁,居住在康州,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之内,他先后把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为了为了绕过监控,他每次存钱额度都低于1万元,前后分50次存入。为避人耳目,他和他妻子在四家银行开了六个银行账户。
作为本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英达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 冻结部分资金和补交的税款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人民币)。
康州联邦检察官达利(Deirdre Daly)认为,英达的结构性拆分行为(Structuring)是有意避开交易报告的要求。因为根据联邦法律,美国的金融机构在接收1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时,会要求客户填写“现金交易报告(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
联邦法官安德希(Stefan Underhill)将于5月11日对此案宣判,英达最高面临10年的刑期,以及最高50万的罚款。
华人为了为避免麻烦,在美国将现金分多次存入银行,并刻意将每次存款金额压低在申报标准1万元之下的情况不少。然而这种存钱方式很容易被税局盯上,不仅要付出巨额罚款,还有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
熟悉英达的人都知道,他和宋丹丹原本是圈内的一对“明星夫妇”,1985年,两人正式步入婚姻殿堂,但是令大家没有想到的是,十年之后,两人婚姻遭遇了重大危机, 1995年两人正式“离婚”。随后,英达与著名编剧梁左的妹妹梁欢再婚组建新家庭,事后宋丹丹曾对媒体表示过当时自己一度精神崩溃,曾经想到过自杀。据悉,英达、宋丹丹与梁欢三人之前还都是好友,但因为离婚之后,宋丹丹与英达和梁欢便不再有任何来往,而英达与梁欢的婚姻,也一直未能得到宋丹丹的谅解和祝福,因此,两人便开始长达18年之久的交恶积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