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戏的状态是这样的:
姜伟跟陈鲁豫说:胡歌值得好好采一采,还说可以喝点酒再聊。“二两白酒的量。”但喝酒归喝酒,胡歌拍姜伟的戏压力很大,大到掉头发。
“因为姜伟老师的剧本实在是对我的要求太高了。它有非常非常多的台词,一个是量很大,还有一个是这个台词有很多专业的金融术语,我觉得我头发都掉了。如果我的表演减分,就太对不起这个剧本了。”
《猎场》里的主角郑秋冬,原来是一个职场潜力股,几经起伏,经过高手的调教和市场的检验,在职场里摸爬滚打,最终成为一个金融精英。
胡歌跟郑秋冬一样,花了10年时间,三步走也完成逆袭。
第一步是如何自我定位。
胡歌最初是偶像剧大红,可是他接受采访时却说:觉得当偶像太累,比如就不能采访时盘腿坐着。
他还有一个爱好:特别爱看书。
他看了柏杨的许多书,听易中天于丹的《百家讲坛》,以及《我们这儿是精神病院》,想明白了很多事。
李逍遥成就了胡歌,但他一直觉得,被定型是最可怕的,“如果在十年、二十年以后,当你的表演状态都很成熟、找到了自己的方向,那个时候被定型是合适的。但是我上来才演第一部戏就被定在那,其实是挺讨厌的。”梅长苏的出现,让胡歌觉得这是个契机,让更多人认可他驾驭正剧的能力,“三十多岁了,我想有机会可以尝试一些真正好的戏剧,我还可以有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