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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2岁的梅妈育有两子两女。包括梅启明、梅德明、梅爱芳及梅艳芳。
梅艳芳幼年就跟着全家在香港荔园(1949年-1997年,曾是香港地标游乐场)讨生活。
梅艳芳在去世前约一个月立下遗嘱,并委派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信托管理遗产。分配如下:
●梅艳芳母亲覃美金每月获7万元生活费(后获提升至12万元);
●胞姐梅爱芳两名儿子及兄长梅德明两名女儿共获170万元读书基金;
●好友刘培基获赠获香港跑马地毓秀大厦及伦敦共两物业;
●余下财产在梅艳芳妈妈百年后捐给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
2008年梅妈争产案开庭,负责替梅艳芳准备遗嘱及信托契的汇丰国际信托高层曾在庭上供称:
2003年10月,梅艳芳跟她商谈分配遗产意愿时,曾伤感地表示,即使与母亲(覃美金)关系不好,仍希望供养她终老,又强调不希望遗产落入姓梅的人手中。
至于7万一个月是梅艳芳自行计算后得出的数字——梅妈+两个工人、一个司机。
但,钱大部分给了外人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