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
法官:“你去电车上问下谁有8000万身家,一只手都没有呀。”
梅妈的生活费……的确不能比……
2004年:7万元港币/月
2006年7月:8.5万港币/月
2007年11月:12万港币/月
2015年1月:15.8万港币/月(扣起还债10.8万,梅妈生活费5万)
……
打官司是要钱的,梅妈的钱哪里来?
最终还是梅艳芳的遗产。
●2008年10月,梅艳芳遗产的流动资金只剩下8.5万港币,梅妈曾一度“断粮”。2009年及2011年,梅艳芳的遗产管理人出售阿梅位于伦敦的物业及拍卖阿梅43件珠宝,分别套现500多万港币及681万港币,以支付梅妈生活费及诉讼费。
⬇️⬇️⬇️2011年,梅艳芳2003年穿上婚纱举行最后演唱会,当时所戴的 Gianmaria Buccellati订制颈链和耳环以158万港币卖出。
●2011年,香港终审法院判梅妈败诉,累积律师费高达200多万港币,更令梅妈及梅启明先后被迫破产。
反正,港闻搜索关键词“梅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