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黄某娜在洪某芬、吴某坚的安排下,第一次嫁到宁德霞浦,拿到彩礼钱2万元。可是要离婚时,男方不同意了,想索回彩礼钱,当时,他们已经有了一名男婴,黄某娜说,如果你想要回彩礼钱,孩子就得归我,最终,男方放弃钱,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走出宁德,黄某娜又先后嫁到平和县大溪镇、漳浦赵家堡、龙海石码。成功骗婚4次,他们也有所担心。于是,黄某娜入户吴某坚,改名为吴某素,并重新办理身份证,用一个新身份继续和男方相亲。直到今年5月16日,黄某娜和洪某芬、吴某坚在漳浦动车站被警方抓获。
从2012年10月至今年5月,黄某娜骗婚7次,涉案金额达20多万,除了支付母亲的医疗费,其他都用于生活开支。
昨天,南靖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他们3人以及何某(洪某芬的干女儿,参与其中4起诈骗)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