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觉得胡林文做人仗义,有次她病重时要头撞东西自杀,碰巧被路过的胡林文死死拉着,相当于救了她一命,两人也因此更加熟悉。
那时,高云还没有专门供盲人使用的语音辅助手机。当有人找到她帮忙讨债时,她就去找胡林文,借他的手机,或者直接请胡林文通知其他人。因为胡林文是男的,大多数时候不方便去那些“纠纷”现场,就为高云她们提供“后勤服务”。
几人认识后,关系网大了许多。更多不认识的人知道她们后,亲友托亲友、邻居托邻居地辗转找到她们帮忙。
“一般占理的才去,没事找事的不去。”苏木香说,这是她们“接活”的前提条件,比如去讨债一定要有欠条或合同。当然,她也承认,随着后来“业务范围”扩大,参与一些拆迁纠纷、医疗事故时,就没有坚持这一点。
渐渐地,她们在当地也有了点“名气”。根据一审判决书,公诉机关指控,从2013年至2016年,这群大妈团伙共有29次寻衅滋事行为。2013年1次,2014年5次,而2015年突然增加到20次。到了2016年,仅1月就发生了3次。
判决书称,这群大妈除参与各类债务纠纷外,还会被请去参与“医疗事故、宅基地纠纷、拆迁补偿、邻里争执等经济、民事纠纷”。
2016年3月左右,包括高云、苏木香等人在内的14人被当地警方抓捕。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负责侦办此案,该局警官李春光告诉新京报记者,该团伙涉案人员30余人,大部分是女性,年龄大都在50岁左右,最大的已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