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老人的生活靠的则是已经实行了50多年的全民养老保险制度。瑞士于1948年开始实行全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后逐渐发展成为以政府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体系,即政府负责的联邦养老和生命保险(AVS)、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储蓄。AVS由联邦政府负责,主要用于保证老人退休后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和投保人发生意外事故身亡后其遗孀及未成年子女可领取基本生活费用。AVS是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强制性保险,所有瑞士国民都必须参加,工薪阶层人员的保费为其工资总额的8.4%,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
5、丹麦
丹麦的社区养老服务堪称发达国家的典范。丹麦的社区政府被称为“全能政府”,担负着养老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的责任。为了确保老年关怀政策的落实,丹麦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地保障老年人的生存质量。社区全方位的服务,大大提高了老年人的生存质量,使他们得以无忧无虑地度过自己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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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新的养老工程计划是包含了各种情况的老人,所有的老人都是政策对象,包含无儿无女的老人。具体政策如下。
国家养老工程计划: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十二五期间,民政部决定,连续五年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用多元方式来解决养老问题。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工程有个六个计划作为支撑。
一是在大中城市要建设一批集养老示范、培训实训为一体的较大型的养老机构,简称为“阳光计划”。
二是在区县一级,每个区县都要建设一所以养老为重点、兼具为残疾人和孤儿服务的综合性服务设施,简称为“月光计划”。
三是在社区要建设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星罗棋布的站点,简称为“星光计划”。
四是在农村乡镇继续建设为五保老人服务的五保敬老设施,简称为“霞光计划”。
五是开始试点、逐步铺开,在农村建设的、由村主办的互助养老幸福院,简称为“幸福计划”。
六是同时在各类养老机构和社区配置不种康复辅具,简称为“福康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