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藏自治区地震局、林芝市地震局及有关县级地震部门迅速派出人员开展灾情调查和现场应急工作,并及时向中国地震局报告。
四、派出国家地震现场工作组赴地震现场协助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五、中国地震局地球所、地质所、地壳所、工力所、预测所、台网中心、震防中心、搜救中心按照要求做好地震应急救援科技支撑工作,提供灾情信息、地质构造、地球物理、社会影响、遥感分析、灾害快速评估等信息资料。
六、中国地震局其他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按《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