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焕晶▲莫焕晶
庭审直击
保姆律师3次向法庭提出停止审理
开庭不足半小时离开法庭
上午9点02分,法庭宣布开庭。
9点04分,被告莫焕晶戴着手镣,被两名女法官押解到场,坐在被告席。莫焕晶精神状态不佳,法官问她籍贯,她神情紧张,哽咽半天没说出一个字。
9点09分,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向法庭提出管辖权和纵火原因还没有调查清楚等问题,要求停止审理。
9点13分,法官打断辩护律师党琳山的陈述,问他是不是要申请将本案异地管辖,党没有回答这一问题,而是要求让他把话说完。红星新闻记者现场统计,党琳山先后向法庭提了3次停止审理,法官也打断他3次,问他对合议庭组成成员需不需要申请回避。
9点20分,党琳山的这一要求并没有得到法庭支持,当庭拒绝为被告莫焕晶辩护。他拔掉笔记本电脑电源线,收拾桌上的东西,法官反复问他是不是要放弃对被告人的辩护,党琳山没有回答。
9点26分,被告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离开法庭,并说“莫焕晶,我走了,你不要回答法庭任何问题。”说完就离开法庭。莫焕晶身体开始抽搐,神情更紧张。法官问要不要给她找辩护律师,她结结巴巴说,“我的辩护律师会帮我说的”。 随后,审判宣布休庭,延期审理。 莫焕晶被带离法庭现场。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