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劲于2010年4月入职百度后,先后担任百度技术副总裁、技术战略委员会主席、高级副总裁、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等职位。王劲担任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期间,总体负责百度及其关联公司所属的自动驾驶事业部的各项业务发展和人才管理,与其业务合作伙伴及客户有大量直接和间接的接触,并拥有直接管理百度从事自动驾驶研发和商业化团队的职权。其完全知悉和掌握百度在自动驾驶领域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百度还表示,其和王劲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竞业限制义务、不招揽百度员工义务及保密义务。2017年3月31日王劲离职,百度一直按时并足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然而,王劲离职时既未向百度返还存有百度重要商业秘密的电脑等物品,亦未做任何离职交接,甚至离职后直接违反合同义务,侵害百度商业秘密。
另外,王劲离职百度前就策划设立景驰公司,景驰公司系一家从事自动驾驶业务的公司,由王劲担任首席执行官。自成立以来,景驰公司一直在中国市场进行业务开拓,在自动驾驶领域与百度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此外,王劲在职期间就公然违反公司高管忠实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利用职务便利从百度招揽技术人员;离职后,进一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以景驰公司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的名义进行业务拓展,大肆招揽并雇佣百度自动驾驶技术人员,并利用其担任百度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期间所持有的大量自动驾驶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开展自己的自动驾驶业务。王劲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百度的技术秘密及经营秘密。景驰公司作为王劲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体,与王劲一起构成共同侵权。
据此,百度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而关于该案后续进展,知产力将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