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以前,我国整车进口关税为120%—150%,在整车进口税的基础上,还会加征80%进口调节税。
在1986年,我国将关税和进口调节税合并征收,并将汽车排量作为关税征收标准。当时,燃油轿车排量3.0L以上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20%,排量3.0L以下车型税率为180%。
这样的税率标准延续了八年之久,在这期间,我国进口轿车价格相较国际市场高出3—4倍之多,进口零部件价格也高出国际售价数倍。
1994年4月1日,我国进口汽车市场迎来了第一次关税下调。在175个汽车税目录中,有105个进行下调。排量3.0L以上燃油轿车税率降至150%,3.0L以下车型税率降至110%,统一下调70%。
由于我国许诺到2000年中国关税平均税率从23%降至15%,所以1997年10月1日关税再次下调。排量3.0L以上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至100%,3.0L以下降至80%。
进入21世纪,为了加快中国汽车市场融入国际,以及WTO等原因,我国汽车关税标准开始频繁调整,频率近乎每年一次。
2001年1月1日,排量3.0L以上进口车型关税税率降至80%,3.0L以下降至70%。
2002年1月1日,排量3.0L以上进口汽车关税税率调整至50.7%,3.0L以下降到43.8%。
2003年1月1日,排量3.0L以上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至43%,3.0L以下降至38.2%。
2004年1月1日,排量3.0L以上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至37.6%,3.0L以下降至34.2%。
2005年1月1日,我国按照承诺取消了进口汽车配额许可证制度,对汽车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将进口汽车关税统一降至30%,实行关税+排量消费税政策。
2006年1月1日,我国再次将进口汽车关税税率从30%下调至28%。半年之后,7月1日,我国进口整车关税税率最终在第9次调整后锁定至25%,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也降至10%。
2018年5月22日,财政部宣布,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