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文件中》提到的三个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批”、“房地产经济资格审批”以及“预售许可证审批”事项,其实是在调研取消预收许可证管理,而不是预售制度。
从广东省住建厅的回复中,并未对预售许可证制度进行讨论,而是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讨论预售制度方面,是对源文件的政策目标的一个误读,而广房协的外发的通知,则直接截取了广东省回复的部分内容,加大了公众对于原始政策目的的误读可能。
我们认为,从国务院到住建部,行政目的是简政放权,降低行政许可审批对实体经济效率的限制,针对房地产行业讨论的是取消预售证审批,而非预收制度。建议理性分析政策目标,在目前的价值位,我们继续推荐主流地产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