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中,研究生自杀的事件屡有发生。我们多是纠结其中导师的个人问题,却很少思考其中的背后逻辑。研究生导师能导致一个人自杀,这一种什么样的压力,是一种的权利,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导致一个人的生命能够被他人所影响。
如果说导致自杀是个例,但是一个研究生导师能够决定同学命运,我想这句话已经没有人能再来反驳。
一个人的命运无法由自己来支配,而是可以被导师所影响。这真的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