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卖淫场所取名为“红房子”,组织的卖淫女至少有5人,包括小玲等至少两名未成年人。
2017年10月10日,小玲的家属以需要“服务”为由,通过交友软件联系到张某,并约到丰庆公园附近一家酒店见面。张某在送小玲前往酒店时被小玲的亲友控制并报警。2018年6月11日,辛某、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2日,温某被抓获归案。
3月28日上午9:00,被告人温某某、辛某某组织卖淫及被告人郭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在未央法院开庭审理。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故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当天中午12:40,经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当庭公开宣判。
3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多次组织12岁的幼女卖淫。即便面对花季少女苦苦的求饶和屈辱的泪水,他们都不曾停下罪恶的黑手。犯下罪行的他们,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李某某、王某某通过劝说和恐吓等方式,强迫吕某某在此卖淫30余次。期间,被告人温某某、辛某某安排张某甲、张某乙、席某某为该卖淫窝点望风、负责接送看管吕某某及其他多名卖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