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肉蛋禽和水产品等食物需彻底煮熟,剩菜剩饭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疫情期间尽量不制作凉拌菜。
(2)做好的食物尽快食用,若不能及时食用,熟食在室温下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保持其中心温度维持在70摄氏度。
(3)加工过程中应使用两套刀具、砧板、盛放容器等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勤洗手。烹饪前、烹饪过程中接触不洁物品及便后、烹饪完后等均要用流动水、洗手液(肥皂)充分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