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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面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摘要:(记者吴秋余)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实施。人民银行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动产抵押登记职责调整后过渡方案的公告,共同做好数据衔接过渡工作。
中国全面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中国全面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本报北京1月1日电 (记者吴秋余)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实施。此前,2020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决定》是对《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标志着我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正式落地。

  《决定》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承担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具体开展服务性登记工作。市场主体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和查询的,将统一以互联网方式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办理登记的当事人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不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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