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倪某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科研、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一体,2019年下半年,该企业订单减少处于半停产状态,芜湖市湾沚区检察院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与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批准其赴内蒙古、陕西等地洽谈业务。倪某利用外出机会,与有关企业签订意向协议达500余万元,签订正式产品订购合同金额100余万元,有效帮助了该企业复工复产。
2019年11月,沪苏浙皖四省市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签署了《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一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该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解决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以张弛有度的监管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有力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
在安徽省合肥市,一年来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同比增加了200多人次,其中批准民营企业家外出10余人次。合肥市庐江县社区矫正对象朱某,从事种植业生产需经常外出销售,为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庐江县检察院建议县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其多次外出,朱某还带动了周边多名农民因发展种植业而脱贫,获得村民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