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0年8月16日公司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股票在2010年8月1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连续4日涨停,并非报道中所述的连续10日涨停。
5.公司与控股股东方无应披露未披露的事宜。
6.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三、对于个别投资者买卖公司股票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为准。
四、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宜后续进展情况,如有重大事项将及时对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资料
1.公司向控股股东方发出的《问询函》;
2.控股股东方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