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0月1日后去超市买东西,一定要看清这个标识!
新《食品安全法》早在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
那么《办法》实施后,对3年后的消费者来说有哪些改变呢?有哪些是要注意的呢?
请注意:食品“QS”标志已逐步取消
取而代之的是“SC”加14位阿拉伯数字!
《办法》实施后,食品“QS”标志已在三年内逐步取消。
之前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
因此取消食品“QS”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二是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完全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三是取消“QS”标志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